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研学旅行活动的综合实践育人作用,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等文件,推动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丰富综合实践活动,提高研学教育品质,提升青少年人文素养,满足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青少年研学基地(营地)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自然生态(地学)、博物文创、艺术教育研学类别的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研学工作及其相关活动。
2.有意愿与省青少年文联共建研学基地,致力于推动研学事业发展的单位或机构。
3.申报单位需有明确的专职人员负责基地建设,以及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的经费。
4.具备开展研学活动的基础和能力,包括具有地方特色的教学实习路线、课程,以及人才培训工作经验等。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用单位推荐的方式,各单位推荐不受指标限制。
(一)申报材料包括《四川省青少年研学基地(营地)申报表》(附件1),以及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研学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
(二)纸质申报材料(含附件材料)盖章后提交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一份(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三、评定与授牌
(一)省青少年文联研学专委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将组织专家实地检查和评审。
(二)省青少年文联研学专委会将与通过评审的基地(营地)签订合作共建协议(附件3)并颁发“四川省青少年研学基地(营地)”证牌。
四、有关要求
(一)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地方工作委员会(或办事处)作为四川省青少年研学基地(营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或本地区的推荐工作。
(二)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四川省青少年研学基地(营地)申报表》(附件1),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内容要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三)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各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为了与研学基地(营地)达到合作共建的目的,申报单位在提交申报表时一并提交“合作共建研学基地(营地)协议书”(一式肆份)并加盖公章。对通过评审的基地(营地),我会将在协议书中加盖四川省青少年文联研学专委会公章,并返回申报单位二份。未通过评审的协议书将不予退回。
(六) 2021年和2022年命名的四川省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要进行年度评估检查,基地要进行自评和整改,2023年6月31日之前向省青少年文联提交《四川省青少年研学基地年度评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研学旅行工作总结、一个新研发的课程教案、研学接待记录和照片、媒体报道、场地设施检修完善记录等),左侧装订并附目录,法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2396710811@qq.com,不参加此次年度评估的基地视为自动退出,我会将在官网和公众号进行年检公示。
五、报送材料邮寄地址
请通过顺丰快递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二号西物慧鼎B座8楼806号,四川省青少年文联研学专委会秘书处,邮编610045。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勤
电话:028-83949120、15882411765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