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9〕9号),加强我区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建设,完善研学实践教育体系,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自治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适合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基地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基地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单位:
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时代精神。
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营地主要指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