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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劳动教育基地遴选中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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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有关要求,丰富劳动教育实践途径,扎实推进劳动教育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教体卫艺〔2023〕109 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濮阳市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主要目标


通过建设一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开展劳动教育的有效举措和体制机制,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支撑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全面开展。

02

申报范围


濮阳市域内,由政府、学校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劳动教育基地),包括农业类、林业类、牧业类、水产养殖类、加工制造业类、传统工艺制作、现代服务业类、智能制造、智慧产业类等,可承接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特色小镇、功能园区(科技园、示范园)、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习实践场所等主体。

03

申报条件


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必须坚持公益性、教育性和安全性原则,应具备条件详见《濮阳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标准》,附件 1),《基地建设标准》设置满分为100分,申报单位自评达到85分及以上方可申报。


04

申报程序


(一)基地自评

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对照《基地建设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市直部门(含省市属国企)直属单位申报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直接向市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县级推荐

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

(三)市级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首批濮阳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参评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四)认定公布

按程序要求对濮阳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命名并授牌。全市中小学校可自主选择所认定的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相关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五)材料要求

1.自评表和申报表

申报单位均需提交自评表(《濮阳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濮阳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2)以及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基础条件、课程建设、队伍建设、组织保障、特色优势等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字数在3000字以内。

2.相关佐证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相关运营资质(营业执照、环评报告、消防安全、卫生许可证、特种设施设备文件等)、基地范围与功能分区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劳动教育实践课程文本资料(教学课件2个以上、活动场景图片5张);

(3)基地运行管理工作各项制度(JPG格式照片呈现);

(4)基地视频介绍资料(时长5分钟以内);

(5)近三年服务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情况说明。

提供的教学课件、场景图片、活动文本、基地视频等资料要确保内容无政治性、知识性、科学性错误,无知识产权争议、无商业广告,不含任何产品具体信息,以上材料标清目录,装订成册。

05

运行管理

(一)劳动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个周期3年。一期届满,市教育局将对劳动教育基地进行复评。复评合格的,保留其称号,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

(二)劳动教育基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教育局给予黄牌警示,限期1年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接待学校学生开展相关实践活动。整改合格的,保留其称号;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

1.运行不规范,1年内学生、家长、学校满意度低于80%的;

2.1年内接收参加劳动实践教育的学生数量少于1000人次的;

3.项目开发数量较少,针对性不强,不能满足劳动实践教育需要的;

4.不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材料或年度审核不合格的;

5.其他原因需要给予警示的。

(三)劳动教育基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教育局将撤销其称号: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基地称号的;

2.不符合基地准入条件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4.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原因必须退出的;

(四)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5年内不得再申报。

06

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资源单位申报。推荐时应充分考虑基地的教育功能、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情况,构建以基地为站点的劳动教育实践共享网络,确保基地有效发挥育人作用。

(二)劳动教育基地申报推荐工作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造假舞弊。

(三)学校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原则上应依托市教育局认定的劳动教育基地进行,不得在未列入濮阳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的基地中安排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四)劳动教育基地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项目开发,不断丰富和完善劳动实践教育的资源、内容和形式,每年向市教育局提交基地建设及年度工作总结材料。

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濮阳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并按要求准备材料。于6月30日将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濮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濮阳市教育局北楼106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pytwy2022@126.com,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濮阳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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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濮阳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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