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工会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侧重对策性、应用性研究,大力推动劳动教育学科体系创新,为教育部门、学校等相关部门决策服务,为劳动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劳动教育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1.申报人请严格依据《2024年度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选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项目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申报、研究、结题验收、成果质量、经费使用、出版交流、知识产权等负全责。 3.项目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项目组成员需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4.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当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 5.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部门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申报。 (一)公开申报。 1.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 3.申报者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二)形式审查。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和范围、重复申报、一题多报的项目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建议。 (四)结果公示。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经公示无误后,下达项目任务,批准实施。 (五)获准立项的《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六)结题考核。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12月-2024年11月,项目实施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需将项目最终成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结题考核。 (一)对每个项目提供0.5万元的基本经费保障。 (二)为项目团队出具委托项目证明。 (三)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咨政报告,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相关部门,对获得领导批示的项目团队提供有关证明。 (四)将优秀调研成果结集出版。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制,并按“填表说明”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装订。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汇总表》(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1份,请于12月15日前寄/送到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ldjyyjy@culr.edu.cn,邮件标题为“申报人姓名+专委会项目申请+项目名称”。 1.申报人应对申报、研究、结项等相关过程中填报的各类材料负责,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研究成果应为项目执行期间产生的新成果,未曾公开发表,未向其他单位报送,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凡存在上述不当行为者,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唯实楼503办公室) 联系人:陈丹 联系电话:010-88561650 邮箱:ldjyyjy@culr.edu.cn 1.2024年度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选题指南 2.2024年度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项目申请书 3.2024年度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4年度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项目申报通知(盖章) (扫码下载附件)
2024年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教育学院(劳动教育研究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