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推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我市落地见效,促进新时代我市文物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二、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积极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全面摸清我市最新文物资源底数。
依托最新文物保护利用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文物资源数据库,搭建完成“洛阳市文物一张图资源数据库”,不断提高我市文物资源数字化管理和利用水平。(市文物局负责)
不断修订完善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规划,在《洛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落实历史遗产保护“紫线”,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更加突出文物保护,实现“多规合一”。
建设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电子围栏,及时将文物资源的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统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洛阳市土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洛工程改革办〔2022〕4号)《关于调整〈洛阳市土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管理办法〉实行时间的通知》(洛工程改革办〔2022〕6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深入推进“考古前置”工作,确保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
针对我市“考古前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出台“洛阳市土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说明”,确保我市“考古前置”工作长效稳定。(市文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资源梳理,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存、红色遗址等保护力度。
持续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资源评定和等级申报工作,不断更新、完善文化遗产分级分类名录和档案。
深化信息技术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认定和管理等方面的运用,加快建设资源数据公共平台。
为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设立统一的保护和展示标识系统。
进一步提升现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监测水平,做好龙门石窟、丝绸之路和大运河遗产点保护展示、监测预警以及环境整治工程。
加强邙山陵墓群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龙门石窟研究院、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向上对接,将我市革命文物资源纳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
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洛阳革命文物资源进行再梳理,公布一批洛阳市革命文物名录。
持续开展潭头河南大学旧址、中共豫西特委梁村旧址、李翔吾故居等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工作,提高革命文物保存状况。
深化提升洛八办、中共洛阳组诞生地纪念馆、东方红农耕博物馆等红色展馆质量,围绕重要节日、节点谋划举办一批专题展览。继续推进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开放工作,做到能开应开、能开尽开。
积极对接国家、省、市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不断提升我市文物保护科技水平。
充分发挥我市壁画保护与修复等方面优势,不断提升古墓博物馆河南古代壁画保护研究中心的科研能力和保护修复水平,支持洛阳市考古研究院土遗址监测科技能力建设和提升。
以龙门石窟研究院石窟寺考古研究河南省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和新批复的“中原地区石窟寺及石质文物保护研究与人才培训河南省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挂牌为契机,加快建设区域性石窟寺保护研究基地。(市文物局、市科技局、龙门石窟研究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村、文保员五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积极探索重要文物片区网格化管理,强力推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落实落细,推动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收藏单位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完善文物安全工作机制,深化文物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加大文物法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县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和培训,严格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
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情报会商、协同办案机制,在文物咨询、移交、鉴定、评估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
健全联合监管和执法机制,依法整顿规范文物市场,重点打击非法经营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加强文物安全预警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和联网运行,逐步实现辖区内博物馆和安全风险突出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监管全覆盖。(市文物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考古研究阐释
以洛阳市考古研究院重塑性改革为契机,加强同社科院考古研究所驻洛阳各工作队的沟通协作,整合洛阳市域考古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考古科研平台,不断提升我市考古科研机构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高标准建成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推进夏商文明工程建设,打造全国一流、世界领先的考古研究机构。(市委编办、市文物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围绕“考古中国”“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等国家重大课题,继续做好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古城村遗址、苏羊遗址等考古工作。
在人类起源探索方面,开展栾川古人类旧石器遗址群的调查与发掘工作;在中华文明起源的探索与研究方面,持续开展苏羊遗址、洛阳地区夏文化遗存、古城村遗址、西王村遗址等的调查与发掘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二里头同时期遗址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在中华文明交流与融合方面,开展陆浑戎遗址的调查与发掘工作。
持续推进国家重点项目邙山陵墓群考古调查与勘测及白草坡东汉陵园遗址发掘,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等文博相关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文博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点,建立考古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加强同省内外高校合作,校地共建田野考古实习基地。
利用新媒体加大公众考古宣传力度,做好考古洛阳公益讲堂、小手铲课堂、考古夏令营、考古研学等公众考古活动品牌。(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文物库房管理,谋划建设洛阳地区考古标本库房,不断提升我市文物储存、管理、保护利用水平。
按照国家、省文物部门有关要求,深入落实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推动我市考古工地标准化建设。
积极探索在重要遗址考古现场建设考古方舱,提升考古现场信息采集、分析检测、出土文物现场保护等手段。
加快建设田野考古综合管理平台,提升我市考古信息化水平。(市文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文物活化利用
加快推进黄河、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深入挖掘阐释文物资源、历史文化的核心价值。
强化洛阳片区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持续探索大遗址保护补偿制度,强化规划引领、依法保护,修订完善《二里头遗址保护总体规划》《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等,为大遗址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探索完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新“洛阳模式”,全面提升现有考古遗址公园展示水平,全力打造隋唐洛阳城3.0版大遗址保护利用示范工程,实施二里头考古遗址公园标识展示等文物保护工程。
积极推进宜阳韩都故城、苏羊遗址、龙门香山寺遗址申报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完善服务功能,推动建设洛阳国家大遗址保护片区,打造世界级大遗址走廊。(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文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旅集团、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推动东方博物馆之都提质增效。有序推进五大都城遗址博物馆群建设,打造以洛阳博物馆为引领,五大都城遗址博物馆为亮点的博物馆群。
高水平规划建设汉魏故城遗址博物馆。加强博物馆藏品管理和保护,推进藏品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平台。
大力推动智慧博物馆、数字博物馆建设。实施“博物馆+”战略,丰富博物馆运营业态,促进博物馆与教育、科技、旅游、商业、传媒、设计等跨界融合,提升博物馆展示服务水平。(市文物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自主文创开发能力,探索博物馆馆藏文物版权授权商业合作模式,积极研发文创产品,扩大“东方博物馆之都”文创品牌影响力。
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和开放运营的支持政策。
加强文物保护成果和政策法规宣传,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
创新博物馆社会教育发展途径,打造一批增强博物馆文化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社教品牌。
聚焦“颠覆性创意、沉浸式体验、年轻化消费、移动端传播”理念,积极研发、优化精品研学项目,培育研学旅游项目,塑造“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旅集团、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挖馆藏文物资源优势,发挥队伍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加强国内、国际文物展览、联合考古研究和人员培训、技术交流。
全力推进二里头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积极参与和推动“万里茶道”“关圣文化史迹”联合申遗工作。
高标准办好世界古都论坛,打造“国家级中西方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平台”,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国际人文交往中心。(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工作保障
各级政府切实承担守护国家历史文脉、研究阐释中华文明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高度重视文物工作,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
将文物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文博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招录、培养和引进政策,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充实地方和基层文物保护机构力量,加强人员编制保障。
落实市、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发挥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作用,探索制定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的鼓励政策,完善文物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
1.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文物资源数据库,搭建完成“洛阳市文物一张图资源数据库”。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2.统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力争2023年年底前公布我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出台“洛阳市土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说明”,确保“考古前置”工作长效稳定。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4.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存、红色遗址等保护力度。持续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资源评定和等级申报工作,不断更新、完善文化遗产分级分类名录和档案。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洛阳革命文物资源进行再梳理,公布一批洛阳市革命文物名录。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6.高标准建成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打造全国一流、世界领先的考古研究机构。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偃师区人民政府
7.围绕“考古中国”“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等国家重大课题,做好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古城村遗址、苏羊遗址等考古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8.强化洛阳片区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全力打造隋唐洛阳城3.0版大遗址保护利用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文旅集团、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9.有序推进五大都城遗址博物馆群建设,高水平规划建设汉魏故城遗址博物馆,2024年10月份建成开放。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
10.全力推进二里头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积极参与和推动“万里茶道”“关圣文化史迹”联合申遗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11.高标准办好世界古都论坛,打造“国家级中西方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平台”,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国际人文交往中心。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外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