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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海南省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工作进行中!

来源:本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海南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琼教〔2017〕90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我省中小学生研学工作,我厅决定开展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备法人资质,场地在海南省,管理运营秩序良好,具有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能力的资源单位,均可提出申报。主要分以下5大板块:


(一)优秀传统文化板块

包括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制作坊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革命传统教育板块

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三)国情教育板块

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爱党爱国之情。


(四)国防科工板块

包括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和国防意识。


(五)自然生态板块

包括自然景区、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动植物园、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申报条件




(一)运营良好

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1年以上,交通便利,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二)主题突出

围绕上述5大板块,具备至少一个主题。


(三)课程丰富

能够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目标明确、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有不少于10项的知识性、趣味性的体验与互动项目,配有体现寓教于乐功能的儿童专用设施和研习交流场所。


(四)服务规范

能够落实专门机构、人员、制度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工作。


内部管理到位,能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环境整洁、卫生良好。


有系统的课程资源介绍,有符合中小学生需要,契合课程设置的专业讲解人员。


(五)安全有序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订立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近3年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六)政策优惠

针对不同性质的研学群体,给予研学学生提供特殊的价格或服务优惠。



三、申报及评估程序



按照《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及管理办法》(琼教规〔2021〕4号,附件)要求,实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在海南省教育厅印发组织开展研学基地评估认定的通知后,各市县教育局组织符合条件的资源单位申报,并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名单,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审核,最终确定入选单位。


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推荐的申报单位不超过10个,其他市县推荐不超过5个。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认真对照申报基本条件,对当地符合条件并提出申报的单位进行摸排和遴选,切实将社会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单位推荐上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二)各市县教育局对本市县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请以正式函件形式于2024年1月19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一式一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各市县教育局要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训及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对省级研学基地的引导、鼓励和支持,积极发挥研学在青少年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梁 俊

联系电话:65232270

邮箱:65230825@163.com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4楼449室


附件: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琼教规〔2021〕4号)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0日


内容来源:海南省教育厅(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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