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有关精神,规范我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切实提升活动实效,现就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清晰、部门协同、保障安全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机制,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生集体外出 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管理、报备审批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要注重将研学实践与综合实践、劳动教育等统筹规划,促进研学实践与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要积极挖掘本地区资源,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实践精品线路、精品课程,示范引领本地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 学校要加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过程管理,行前做好活动设计与安排,行中做好活动组织与管理,行后做好教育效果的总结与提升。 要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周密的组织方案、安全和应急处置预案。 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应优先选择各地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劳动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原则上小学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选择研学目的地。 要深化家校协同,提前告知家长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安全事项等信息,请家长配合做好行前教育。 在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过程中,学校要配备指导教师进行全程跟班指导和管理,指导学生开展深度研究性学习,将研学实践教育作为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和延伸。 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建设,以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深化跨学科融合,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精选主题,做好长期规划。 要积极与研学实践基 (营)地交流合作,共同研究课程内容、实施方式,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要加强对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情况和成效的科学评价,组织师生对研学实践基地(营地)、承办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排的重要参考。 学校要选择信誉好,经验丰富的机构作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承办方,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 要确保公益性原则,合理核算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成本,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落实费用减免政策。 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得从组织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中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