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2022年国务院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提出的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构建社会参与气象科普宣传工作格局等有关要求,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024年计划面向全国遴选50家气象研学旅行营地,具体内容如下:
我国境内有与气象研学旅行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施和器材、特色课程、研学导师并配有整套研学线路并能承担研学期间各项服务工作的机构。 坚持自愿参与和择优遴选原则,符合遴选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根据协会发布的《气象旅游研学营地评价指标》(T/CMSA 0036—2023)团体标准,根据标准中的资质条件、气象研学条件、气象旅游资源条件、配套条件和运营管理五方面进行评价。 申请机构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条件如下: (一)凡在我国境内登记注册,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从事旅行研学的企事业单位或气象服务相关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经营1年以上且近5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申请机构能联系与气象相关的旅游景区、科普场馆、文化场所、实践基地等资源并设计形成气象研学旅行线路,设置特色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开展形式可以根据不同年龄受众认知水平调整。 (三)申请机构应配有与气象研学旅行规模相适应并受过培训的气象研学旅行导师,导师资料向协会报备。 (四) 申请机构应有与气象研学旅行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施和器材,至少能同时容纳30人开展研学活动。 (五) 申请机构应有与气象研学旅行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医疗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气象研学旅行营地应有能力承担协会组织的研学会议、研学论坛、科普竞赛、培训会议等相关活动。 遴选工作程序依次为:申报、初审、复核、终审、公告、授牌六个阶段。 (一) 申报:申请机构需准备下列相关材料向协会申报。 《气象研学旅行营地申请书》,包括:基本情况、申报单位意见、自查打分表等; 对照标准创建研学旅行地材料汇编(PPT 形式); 营地宣传片(可选); (二)材料审核:协会对申请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内容不足的,协会通知补充完善有关资料; (三)评审: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抽查复核,重点检查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对申请机构整体情况及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评审并按照《气象旅游研学营地评价指标》(T/CMSA 0036—2023)进行评价; (五)专家评审结果报协会会长办公会进行终审; (六)公告:协会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向申报机构授予“气象研学旅行营地”称号并发放牌匾。 申请机构应在对照《气象旅游研学营地评价指标》(T/CMSA 0036—2023)团体标准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递交申请材料到联系邮箱(见第七部分)。 对遴选为气象旅游研学营地,将进行全国公开发布、宣传推广。鼓励各地方政府部门对被认定为气象旅游研学营地称号的单位予以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扶持。 申报时间为全年,协会分批次审核、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 刘俞杉 010-68409385 13522898749 夏祎萌 010-58995034 13671023999 Email: training-cmsa@chinamsa.org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北区26号楼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