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研学旅游标准体系,推出一批精品研学旅游产品。鼓励导游兼职研学旅游指导师,培养一批‘导游+导师’双证的复合型人才。”
《方案》明确,到2027年,山东省年接待游客超过10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3万亿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2%。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完善,旅游业对于服务美好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构筑精神家园、展示山东形象、增进文明互鉴的作用更加凸显,成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
《方案》明确,要从实施景区度假区焕新行动、实施乡村旅游休闲度假转型行动、实施旅游赋能经略海洋行动、实施“乐宿山东”提升行动、叫响“见识齐鲁”研学旅游品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业态跨界融合7个方面不断完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到2027年,5A级旅游景区达到18家,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打造10处以上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际著名休闲度假黄金海岸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以“见识齐鲁”为引领的研学旅游品牌体系发展成为全国研学旅游高质量发展新标杆。
下面跟智慧营地一起来看看《方案》全文。
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
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加快山东旅游强省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统筹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保护与开发、国内与国际、发展与安全,让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旅游休闲增内涵增魅力,加快建设旅游强省。到2027年,全省年接待游客超过10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3万亿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2%。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完善,旅游业对于服务美好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构筑精神家园、展示山东形象、增进文明互鉴的作用更加凸显,成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
(一)强化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抓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点项目,提升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水平。推进特色博物馆建设,实施“博物馆之城”“博物馆小镇”试点和“一县一馆”工程,年均举办陈列展览3200个以上。保护和运用好红色资源,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提升红色旅游融合发展水平。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正式挂牌,打造“文润海岱 游读齐鲁”十大文物主题游径。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古树名木和历史建筑的普查登记管理,稳妥有序推进保护性开发。健全完善规范全省文旅古镇古城规划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旅游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到2027年,文旅融合发展优势更加彰显。(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二)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推进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建设,培育一批山东省文化生态名村、名镇。规划建设山东省非遗馆,鼓励各市建立非遗馆。到2027年,打造60家非遗特色景区(街区)、30家非遗特色酒店(民宿)、10个非遗特色演艺项目。认定100家省级非遗工坊,培育一批非遗特色产业集群。(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三)抓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支持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生态稳定性较好、承载能力较强的自然空间适度开展生态旅游。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建设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开展森林康养和自然教育,完善生态旅游体系。到2027年,推出30家以上省级生态旅游区,培育一批生态旅游体验产品。(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推进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一体推进“四廊一线”文化体验廊道和“十大展示带”建设。实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五大工程,打造一批国家文化公园实体。到2027年,沿线重点项目、重点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文物资源和文化遗产得到有效展示。(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实施景区度假区焕新行动。深挖文化内涵,更新业态产品,发展旅游演艺,延长产业链条。加快推进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配套服务设施。优化管理运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到2027年,5A级旅游景区达到18家,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乡村旅游休闲度假转型行动。提升旅游服务设施,完善村民参与机制,培育乡村休闲度假区、度假乡村、休闲民宿等产品业态。到2027年,推出10大乡村休闲度假区,培育8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0个国家级休闲农业重点县、10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每年联动举办100场以上“乡村好时节”活动,较好满足城乡居民乡村微度假旅游需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旅游赋能经略海洋行动。提升滨海型旅游区品质,培育“黄河入海”世界级旅游线路和海岛游项目。发展邮轮游艇、低空飞行旅游产品,支持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完善海洋牧场配套设施和服务,健全休闲渔业新业态运行管理机制。到2027年,打造10处以上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际著名休闲度假黄金海岸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局、山东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乐宿山东”提升行动。推动旅游住宿业提质扩容,壮大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规模,开展“好客山东”精品酒店、乡村酒店评定,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酒店,打造休闲度假酒店集群。到2027年,形成产品丰富、服务优良的旅游住宿接待体系,五星级旅游饭店达到55家以上。(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叫响“见识齐鲁”研学旅游品牌。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研学旅游标准体系,推出一批精品研学旅游产品。鼓励导游兼职研学旅游指导师,培养一批“导游+导师”双证的复合型人才。到2027年,以“见识齐鲁”为引领的研学旅游品牌体系发展成为全国研学旅游高质量发展新标杆。(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百企领航”工程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工程”,深入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做强“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活动品牌。鼓励支持在线旅行社平台经营发展,提升监管水平,带动旅游经营者协同发展。重大文旅项目年均投资达到500亿元以上。到2027年,基本形成文旅大产业集群发展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文旅龙头企业。(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业态跨界融合。推进旅游与多领域相加相融,延伸产业链、创造新价值、催生新业态。聚力“水网+文旅”,因地制宜打造水利旅游景区景点。深挖“大国工匠”精神,提升打造一批重点工业旅游企业。强化中医康养融合互促,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目的地。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多业态休闲农业。发展“赛事+旅游”业态,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丰富发展“遗产+旅游”“演出+旅游”“影视+旅游”等文旅深度融合业态。(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快进慢游”交通网络,拓展交通枢纽的旅游服务功能,发展定制化旅游运输服务,推进“旅游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强化旅游区服务中心、内部交通、停车场、标识标牌等设施建设,持续推动旅游厕所管理服务提升、设施适老化改造提升,建设一批文旅综合服务设施。(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二)推进智慧旅游发展。开发数字化体验平台,支持旅游企业培育智慧旅游产品,打造智慧旅游消费新空间。深化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等新技术应用。到2027年,全省形成 15个特色应用场景、50个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科技厅配合)
(三)拓展旅游消费领域。支持发展共享旅游消费和夜间文旅消费,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打造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支持文化场所增强旅游休闲功能,鼓励利用工业遗址开设文旅消费场所。构建“好客山东·山东有礼”旅游购物品牌体系。保护发展老字号,打造老字号特色街区。推动鲁菜创新,推出一批地域特色小吃。(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好客山东”品牌宣传推广。深化“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宣传,提升“沿着黄河遇见海”文旅品牌影响力。深入实施“山东手造”工程,提升“山东手造”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实施数字媒体传播工程,加强与在线旅游平台和新媒体合作,打造全媒体国内国际传播矩阵。加强省市联动,培育本土创作者,营造良性新媒体传播生态。(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守住守牢安全底线。健全社会化监督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加强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守牢公共文化场馆、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文博单位、旅游饭店、民宿等重点阵地。(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二)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并推行好客服务标准,优化消费场所空间布局,完善商业配套。开展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健全质量分级制度。培养选拔高精尖人才,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三)强化市场执法监管。实施旅游放心消费行动,推广“旅游啄木鸟”行业治理新模式,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督力度。完善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开展跨地域信用评价结果和公共信用记录互通互认。发布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典型案例,营造文明旅游环境。(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一)构建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抓牢青岛当选2024至2025年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机遇,办好系列活动,擦亮文旅品牌,增强对全域的辐射带动,持续巩固拓展上合组织国家入境旅游市场。丰富优质入境旅游产品供给,针对主要客源市场开展精准宣传营销,常态化邀请主要客源市场旅行商来鲁考察踩线。(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商务厅配合)
(二)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水平。用好入境旅游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国际航线加速恢复,支持入境旅游包机。在重点国际机场口岸建立入境游客综合服务中心,简化签证申办材料。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扩大境外银行卡POS机覆盖面,增设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加强外语咨询服务,提升重点旅游饭店外语服务水平,完善外语标识及导览设施。(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山东监管局、民航青岛监管局、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深度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等重大倡议,拓展国际旅游交流。用好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中国文化中心,加强与境外中国文化中心、旅游办事处、华人华侨团体合作,开展全球推广活动。深度参与世界旅游联盟、港澳内地青少年游学联盟、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事务,提升山东文化旅游影响力。(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外办配合)
(一)强化“大旅游”工作格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旅游工作全过程,完善旅游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完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开展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旅部门主抓、多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资金和土地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深化政银企合作,打造政银担保财金协同联动模式。深化“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每年新增文旅领域贷款100亿元以上。推动盘活存量土地支持旅游设施建设,鼓励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支持旅游相关业态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队伍支撑。加强旅游业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健全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建立“旺工淡学”培养模式,推动数字化课程资源共享,打造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加强文旅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技师工作站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人才纳入山东惠才卡政策保障范围。抓好文旅领域职称改革,完善导游评价体系和导游人才管理机制。(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ND